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是2005年9月28日原建设部公布的部门规章。2022年12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9月28日原建设部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同时废止。
号令实施细则如下: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
住建部57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
第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督、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任务。 第十条 国家对工程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如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对策,充分发挥检测行业协会的作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应从组织制度上、组织结构上确保检测行业的权益。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有: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承包单位实施监督;合同管理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四项基本制度是: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项目法人要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实行一条龙管理和全面负责。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程建设能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达到建设目标,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章质量管理的目标及原则 第二条质量管理的目标: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控制一般质量事故,单项工程实现合格。
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作为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仅作出上述原则规定,并未明确工程施工现场要配备多少质量(管理)员。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释义】 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和制定依据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材料、构配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程建设能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达到建设目标,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章质量管理的目标及原则 第二条质量管理的目标: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控制一般质量事故,单项工程实现合格。
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管理制度及处罚细则总则为加强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各项生产活动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加快工程施工的速度,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综合管理水平。
对于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其保修期为五年。对于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其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对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其保修期为两年。
在我国房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要求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同时,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马秋影律师解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和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2、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效的。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旨在规范和管理福建省的建设工程质量。该条例具有法律效力,对福建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具有约束力。根据中国法律体系的原则,地方性法规在地方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但受到国家法律和法规的限制。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及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4、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5、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省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发展需要,根据《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考试、注册、执业等管理。
6、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设备安装工程是建设工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